分手

我向工作了十八年的地方,說聲再見。記起這麼多年來認識的不少同事,離開那天就寫了一個簡單的電郵,交代了幾件事,和退休的訊息,留下了私人的聯絡和社交媒體帳號,希望大家一切安好。想不到同事的回覆電郵紛紛傳來,我最後一天上班時間內,還可以趕及使用公事電郵,看到他們的問候和祝福。有個同事曾經提醒我,一旦離職了,公務上的電郵大概在十天八天內自動凍結,你也不能再登入,查閱任何內容,對我來說,過去已成過去,根本不想再抱著不放,所以一點煩惱也沒有。我見過以前一個和上司合作得很不愉快、充滿怨忿的同事,離開前要把所有個人電郵內容下載儲存在光碟上,以便將來的投訴行動有憑有據。這真是一個瑣碎、麻煩又必須的動作,但聽說最後他還是得到一筆不俗的補償。有時候回想起來,這個同事可能有他不能不行動的理由,受盡欺凌後,決定不啞忍,不顧一切反擊,玉石俱焚。你能忘掉對你的不公平嗎?他心中的確有團火,而且不讓它熄滅,繼續焚燒。說到底,他應該曾經詢問過法律意見,有一定的勝算,不然不會踏出這一步。他仔細計算過,為了不讓事情公開,見諸媒體,管理層跟他有個商量的空間,他們會用盡方法令他不必再糾纏下去的。結果一切如願,成功以後,茫茫人海中真的再沒有他的消息。

按照這所大學的政策,離職後的狀態叫做separation。這真是一個很簡單又沒有什麼特別意思的字,各不虧欠,也不傷悲,很喜歡。我收到內部通知,在內聯網填寫了一份separation survey,有填充題和選擇題,叫我表達了一些有關工作和機構的意見,按下submit鍵,這個離職就完成了。但其中有些問題是必須填寫的,不許跳過。那麼如果真要搗蛋的話,寫幾個無聊字上去就是了。其實所謂意見調查,一點用處也沒有。人事部搞了這些大龍鳳,只不過是離職程序的一部分。分手後,事情已經結束,相信沒有人會認真看看我寫了什麼東西在上面。本來我是不想填寫什麼,因為一年中,久不久填寫意見調查,已成惡習慣。反正寫或不寫,最後還是一樣,本來分手就不必要有什麼理由,而且我早已向上司說得清楚,我是去享受人生餘下的日子。我知道有部分同事不是真離職:計劃先分手,然後又馬上又用合約的方法再繼續上班,只不過待遇有少許不同。悉尼的職場人手短缺那麼嚴重,當然很歡迎大家能夠彈性改變主意,這不妨叫做假裝分手好了。年輕時一個朋友失意時曾經跟我說,一個和他走在一起的兩年多的女孩,突然約了他出來,當臉對他說不要再這樣相處下去了。女孩離開後,他坐着半晌,問自己以前和她在一起相處的日子,叫不叫戀愛。我看來看去,沒有好感說不過去,但是否戀愛只他和她兩人知道。當時我根據一個老師的說法嘗試為他解憂,戀愛的「戀」就是有纒繞的意思。如果他倆是難捨難分,才是相戀。如果只是他個人對她的單向傾慕,她沒法產生相同的好感,就沒有走下去的可能。有時候,當緣滅,人走茶涼,熱情冷卻,趁早理智地分開,也許有憾,但無悔吧。那時不足二十歲的我充當不像話的人生導師,是否稍嫌稚嫩?多年不見,不知道這個朋友後來有沒有遇上他的最愛,組織一個幸福的家庭?每個人的人生階段的夢想都不樣。有些日子可能很想很想找一個愛上的人,後來也許遇到另外一些東西,說不定覺得比愛上一個人更加重要。

一月還是學校假期,所謂暑假,大家都丟下工作,安排了自動電郵回覆,出走休息去了,直到二月初才回來。我也這樣做,好讓他們以後不必費心找我了。工作崗位改變了數次,到最後,日常的工作不必要花在許多要回覆的無聊電郵上,所以我只要簡單安排好我的自動訊息,免卻最後的一點點麻煩。有些同事收到我的自動回覆訊息,就把訊息送來我私人的電郵。看起來有些雖然客套,但能夠花點時間寫些跟一個即將離開的同事談談點滴往事,我只能衷心說聲感謝。離開前的一星期,不少同事知道消息,約我有空喝杯咖啡,算是一個特別的告別,而且可以不談公事就不談了,多爽快。本來沒有什麼咖啡癮的我,也懂得喝上一杯,可惜不能喝得太多,搞得晚上睡不著就苦了。那天路上遇上一個高層,正和友人談得正濃,迎面走過來,忽然停住,向我握手道賀,我來不及反應,他立刻掏出手機,說要記下我的私人電話號碼以後保持聯絡,我不好意思拒絕,就給了他。站在旁邊的他的朋友邊看邊笑着說:向離職的同事要了電話,其實沒有什麼實際用處啊!難得他說得那麼坦白,真的一針見血。高層還是抱著一個笑臉,哈哈大笑地打圓場。工作層面上,我從來不申請一個公司分配的電話。我清楚記得多年前一個同事,日常使用公司的手機,貪其方便,結果週末假日就不時收到上司的短訊,提醒她做這樣做那樣。結果她一怒之下,不但歸還手機,還匆匆辭職。有些主管就是如此令人討厭。如果週一至週五已經每件事做妥,不是生死攸關的事情,假期中絕不理會。能夠如此決絕,方能令自己與工作分離,享受工作和休息的平衡。拒絕使用公司手機,起碼已經謝絕了大半不必要的煩擾,至於私人電話號碼,更少與不熟悉的同事分享。這次高層的朋友半開玩笑,正好道出這個尷尬的處境,其實簡單說句再見就好。平時碰面多談幾句是平常,倒沒想過有什麼繼續聯絡的機會。一旁的同事後來跟我說,換着是我,就是不給,何必掩飾?

幸好同事不是我,有他的喜怒,但難得那麼坦白。至今工作多年,人情上的是是非非、 真真假假,豈有不知之理?記得以前離開香港,臨行前受朋友所託,為他的孩子一年後找心儀的學校。於是跟一個校長聯絡,請他將來見見孩子,看看是否有機會入讀辦學團體的其他學校。誰料一年多後朋友告知,這個校長說不認識我啊。那時候人生歷練少,不曉得separation的真正道理,以為藕斷絲連,世間美好。原來分手就是分手,不要有任何憧憬,我年輕時曾經那樣勸告友人,但竟然忘記徐志摩的瀟灑:我揮一揮衣袖,不帶走一片雲彩。


標題照片:牆角的舊海報。拍攝於二〇二三年一月,使用Nikon相機,28mm鏡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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