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張照片

我的第一部數碼相機,是一部Canon的小型儍瓜機 PowerShot A40。我年輕的時候,Canon叫「錦囊」,另外一個流行的相機牌子Nikon叫藝康,兩者地位不相伯仲。今天Canon的中文名稱叫「佳能」,是否比「錦囊」更好,見仁見智。至於Nikon的香港網站上,絲毫找不到它的中文名字,徹底地放棄了任何非官方的譯名。無論「錦囊」或者「藝康」,已經更新了官方名字,當然是一個表示進入了新的時代。不過只你看看這兩個牌子的相機身上,只有廠方的英文名稱,就知道叫它們Canon或Nikon就夠了。另一後起之秀相機品牌Sony,相信也沒有很多人會記得它以前的名稱「新力」,網站上也只叫自己做Sony。Canon、Nikon 和 Sony的相機產品的受歡迎程度,可謂鼎足而三。它們的忠實Fans,都有足夠的理由,而又長篇大論告訴你為什麼至愛的品牌功能最多,效果最出色,比其他相機更好。不少人相信,數碼照片的優劣,不是按下快門那一刻決定,而是後製時花了多少特效和時間,根本離開了攝影的本質。今天的我,依然一張一張的拍攝,沒有使用連拍,這樣的手法可能已經是老餅中的老餅,與時代脫節得太多。因為不少相機的連續拍攝功能,已經高達一秒四十張,比一秒二十四格的電影格式更厲害,差不多什麼也可以抓得住,不需要為失去的瞬間歎氣。相機功能如此超卓,只有不懂使用的人才是真正的儍瓜。

Canon的PowerShot A40

數天前把這部PowerShot A40拿出來把玩,細看之下,銀色的塑膠機身有些耗損,原裝的收藏黑布袋也有污垢,的確帶點往日光輝歲月的痕跡。把它和近年逐漸成熟的無反數碼相機比較,才發現它的功能非常基本,有全自動、程式和手動曝光,卻有小閃光燈,亦可以拍攝短片,機背的1.5吋顯示屏細小得像一枚小郵票。至於儲存媒體,就用一張現在不大流行的Compact Flash卡。它由四枚AA型的電池供電,導致笨重得跟體積不成比例。記得那時候用它拍攝到最高二百萬像素的數碼檔案,直接連接打印機更可印出3R照片,拿出來和朋友分享,看不出跟沖曬公司把菲林底片沖印出來的有什麼大分別。不過3R的大小,是3.5乘5吋,或者是8.89乘12.7厘米,面積過小,怎能看個清楚?後來流行了增大了些的4R,即是4乘6吋,或者是10乘15厘米。現在本地不少商舖內的快速打印機,或者自己家中的照片打印機,都接受這個尺寸。老實說,3R和4R的面積如此小,用作家庭照片放在相簿貼在牆上留念尚可以,用來分辨是否好照片,確是有點勉強。許多人以為,數碼照片的像素越多越好,其實不少看過一些經典攝影作品的展覽,它們的尺寸都不算大,比一張A4的紙張還要小。以前曾經把一張35mm的菲林底片,印即出一張16吋乘20吋大小的照片,解像度還能接受。判斷一張照片成功與否,當然和放大率毫無關係。而且觀看照片的距離,也是跟解像度有一個相對的關係。現在家庭的電視機,最大的可以達到直徑九十多吋。但如果你住在「納米樓」,不顧一切安裝一個巨大屏幕電視。這麼近的距離,到底你看到了什麼?

數碼相機帶來的種種的方便,令人忘記菲林底片的昔日的榮光。澳洲廣播公司最近的一篇報導提到,近年不少人又重拾菲林相機來。西澳州的一間攝影器材公司的東主,十年前一星期只沖洗一兩筒菲林,他覺得傳統的菲林攝已經走向衰亡了,後來地方不夠用,索性把沖曬機統統丟掉了。冷不提防兩年後不但依舊有人到來光顧。他們查詢有沒有沖洗菲林的服務,起初是三三兩兩,然後多了起來。他很後悔賣掉舊機器,結果不久要購買新機,來應付現時平均一天一百五十筒的菲林沖洗數量。不過以前「一小時沖印」的美麗口號,早已變成歷史了。現時不得不要苦苦等待數星期。 至於顧客,有沒有為此投訴?原來沒有。使用菲林拍攝的人,早已不介意等待的滋味,而且相當接受菲林打印出來的照片的效果,那種非數碼攝影的完美。現今重新拾起古董菲林相機的,大有人在。朋友的兒子從日本購買一部Nikon的F3舊相機,愛不釋手。Nikon的F3型號相機,是Nikon的神話,除了機身是意大利設計師Giogretto Giugiaro的傑作外,數部特別改造的機身還供應給美國太空總署,於一九八八至九一年間作為拍攝太空之用。有見菲林相機重光,德國的徠卡(Leica)相機公司於去年重新推出它們的測距連動經典相機M6,給拍攝菲林的人有個花得起錢而不一般的選擇。徠卡從一九八四年到二〇〇二年,共生產了十七萬部M6。已故英女皇伊莉沙白二世使用的徠卡相機,一部是M3,另外一部就是M6。女皇的M6,機頂上刻有ER字樣,是徠卡為她度身訂造的。現時全黑機身的新M6,澳洲沒有現貨,網站上的訂價,是八千三百九十大元。

至於我,使用了數碼相機拍照後,不回頭,也從不後悔。相機是拍攝的工具,數碼和菲林,都是紀錄現實的媒介,不過我們對現實的觀察,從來不是物理和數字,而是包含了個人情感在內,所以你的眼中的真實,不一定是我的真實。照片把三維物理空間變成二維的世界,所以色調和色彩表達了拍攝者對現實的感覺。有些人喜歡暖調,有些人卻偏偏要把風景人物拍得特別冷。因此數碼檔案可以讓拍攝者在後製有充分的自由。我反而喜歡這樣的彈性。即使我在人物背光時拍得臉孔漆黑一片,仍有辦法用軟件調高光線,令別人不必太難受。現今的智能手機,拍出來的效果,有時更勝數碼相機。任何人適當運用手機,已經可以成為社交媒體上受人歡迎的網紅。

年輕時同學笑說懂攝影,容易博取女同學好感,更容易將來成為職業攝影師。我想純屬幻想吧。街頭攝影師太多,生意難做,打份工而已。想起SBS On Demand 上有一齣印度電影《Photograph》。男主角Rafi正是孟買(Mumbai)當地旅遊勝地的攝影師,手執數碼相機為遊人拍照後即時打印出來,賺取收入,希望償還家庭的欠債。有一次他替一個中產女孩拍照後,找不到女孩而把照片留在身邊,藉此令來訪的祖母相信照片中的女孩是他的結婚對象,不用再催促他。導演Ritesh Batra的二〇一三年的前作《The Lunchbox》刻劃一段微妙的男女感情,淡淡的,卻入木三分,很喜歡。電影《Photograph》的結尾兩人在電影院相遇,一同難開。最後的空鏡頭,是否暗示畫外他們排除萬難,繼續一起走下去?這部電影開首用一張照片,把兩個不同社會階級的男女串連起來。但電影的情節從來沒有刻劃男女主角互相產生好感的過程,美化了孟買的貧民窟,也稍欠一點說服力。這張照片的重要性,竟然不知不覺消失了。


標題照片:悉尼市Hyde Park的戰爭紀念館。拍攝於二〇二三年二月,使用徠卡相機,16-35mm變焦鏡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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